「取消感染愛滋病毒之外國人入出境限制對愛滋防治之深遠意義」
2011/03
台灣自1984年累計至2011年月底,共有754名外國人確認在台灣被通報為愛滋感染者,有多少位外國人因台灣法規規定而被迫放棄在台灣的生活與家人,我們不得而知。但我們卻從我們的實際接觸案例中,看到對外國人的愛滋限制卻是凸顯台灣對人權的漠視與踐踏,這些感染愛滋之外國人並不是與我們毫無相關也不是在台灣犯罪,卻得到的最嚴厲的懲罰…
來自南台灣的異國婚姻下的愛滋家庭案例:
初見泰國籍配偶與其本國籍的 太太,他們倆已哭紅雙眼、緊握彼此之雙手,苦苦哀求我們能幫忙不讓先生遣返出境。太太語帶哽咽的表示他來台灣已超過五年,太太本身要照顧精神疾病之家人及之前婚姻所扶養之子女,生活重擔極為沉重,多虧先生情感上力挺、也協助家中生計,一家子生活雖辛苦,心卻富有。講求人權的台灣法令對外籍感染者之不友善,致一家團聚夢碎,望著茫然的老實夫婦檔,愛之希望協會工作人員也無言了。
來自新移民團體協助的我國無戶籍國民愛滋案例:
林先生在去年年底在天主教嘉祿國際移民組織台灣分會的協助下申請居留證時,竟然在體檢過程中發現了他感染HIV,馬上被衛生局通報移民署。在今年(2011)一月份時林 先生因簽證到期,他擔心出境後將無法獲得簽證入境而有家歸不得,只好選擇逾期居留。
目前他在台灣的身份是逾期居留,無法能得到醫療照顧(雖然即使他是合法居留也沒能享有健保);在菲律賓亦被視為外國人,更不可能得到醫療照顧。
來自異國的學子因為愛滋而沒有未來的案例:
小扁是來自越南的外籍學生,功課優秀,英文也很棒,在台灣就讀大學期間,常代表學校參加校外、國際的比賽。在一次匿名篩檢的過程中,檢驗出愛滋病毒陽性反應,當時他才20歲,當下他的反應是:他該怎麼辦?他不能回去越南,因為在家鄉的爸爸賣田、賣地讓他來台灣唸書,指望他有一天可以照顧家裡。但他也知道台灣政府是不會照顧他的,因為他是外國人。他不知道該何去何從?留在台灣一旦就醫勢必面臨被遣返命運,回國也沒有資源可以接受治療,此時的他不知該何去何從……
回國之外籍愛滋感染者的善終,真的是「善終」嗎?
從小蘇認識ALEX(兩位是同志伴侶)的時候,就知道他是一個來自異鄉的遊子,儘管ALEX從不諱言他到台灣後就因為不安全的行為感染了愛滋,但在一起之後,兩個人從不因為愛滋而起過衝突。之後,ALWX因為缺乏穩定的愛滋檢驗,身體開始出現狀況,為了不要讓ALEX因愛滋而被遣返,拖著越來越虛弱的身體,兩人走過了五個年頭。但,唯一的依靠小蘇,長期下來無法負擔這樣的醫療與生活重擔,也倒下來了!為了求生存,ALWX與小蘇下了最痛苦的決定,ALEX回印尼尋求國際醫療協助。
ALEX在被告知「醫療穩定後,急需遣返回國」的計畫下,小蘇開始要忍著分離的痛苦,並且幫忙ALEX準備回印尼的資金與各項安排。過程中,透過露德協會不斷也聯繫印尼相關的資源、確認藥物如何取得、以及當地愛滋民間團體等等資訊,在安排就緒後,待ALEX也在醫療狀況堪稱穩定後,協助其返回印尼;小蘇也透過相關單位的幫忙,同時陪伴ALEX回印尼暫住一個月。
然而,就在ALEX回印尼的半年後,卻傳來令人辛酸的消息。在某一天的下午,露德協會工作人員接到小蘇的來電,表示接獲印尼照護機構傳來「ALEX」在半夜主動拔掉呼吸器的噩耗。小蘇在電話那頭慟哭的表示,ALEX返國後,儘管有民間團體幫忙醫療得以維持治療,但是,在沒有家人與親密伴侶的陪伴下,ALEX常常哭著說:「不知道回印尼的意義」是什麼?小蘇和ALEX兩人只能對於這些冰冷法律的限制,無可奈何呀!之後,露德協會同仁陪伴小蘇度過喪偶的哀傷期,儘管如今小蘇已經慢慢地恢復生活的穩定,但是心理的遺憾與傷慟,卻是永遠都無法彌補的遺憾。
台灣,是否跟上人權的腳步?還是在墨守無效的愛滋防治方法?
這些擔心進入本國的外籍愛滋感染者會造成公共資源負擔的國家,應該通過個人情況評估來判斷某個外籍愛滋感染者是否確實會造成這種負擔。在判斷時,不僅要考慮潛在的成本,還要考慮外籍愛滋感染者能夠做出的貢獻是否可以抵銷成本。感染愛滋病毒之外國人在目的國是否能夠過上長久、富有成效的生活,從事卓有成效的工作,並且能產生切實的經濟效益。
人權與愛滋防治絕不是互斥的絕緣體,社會究竟能夠在怎樣一種程度上容納愛滋病患者,不僅取決於公益人士的倡導,更重要的是國家宏觀政策的指引。政府帶頭做出改變將有利於促進公眾態度的變化。限制愛滋病感染者入境這一制度本身就構成對這一群體的歧視,人為的造成了隔離,而隔離又會加重漠視,加深分化。取消限制感染愛滋病毒之外國人入境的法律將使我們明白:預防愛滋病應該從自身做起,應當有安全的性行為,保證注射器的安全,在醫院看病時要明確自己的權利。
2010年中國和美國、南韓都取消了長達 20年對外籍感染者的入出境限制,目前台灣仍是全世界僅剩的50個國家和地區中,對外來愛滋感染者進行某種形式限制的國家之一。外籍愛滋政策修法聯盟,期盼台灣可以跟上國際人權的腳步,也同時可已以更正確更積極的愛滋防治策略來看待台灣的愛滋防治。這些散佈在台灣各角落的外籍愛滋感染者的案例,就是一個個對落後人權的台灣最好的印證。聯盟希望可以尋求立委協助督促台灣現行法令應符合國際人權保障理念,徹底落實台灣人權立國的根本理念。
外籍愛滋政策修法聯盟:
中華民國愛滋感染者權益促進會、台灣露德協會、中華民國台灣懷愛協會、台灣愛之希望協會、台灣世界愛滋快樂聯盟、生命社服協會、台灣國際家庭互助協會、天主教嘉祿國際移民組織台灣分會、南洋台灣姊妹會、屏東好好婦女發展協會、台灣國際勞工協會、台灣人權促進會、台灣國際醫學聯盟
中華民國愛滋感染者權益促進會、台灣露德協會、中華民國台灣懷愛協會、台灣愛之希望協會、台灣世界愛滋快樂聯盟、生命社服協會、台灣國際家庭互助協會、天主教嘉祿國際移民組織台灣分會、南洋台灣姊妹會、屏東好好婦女發展協會、台灣國際勞工協會、台灣人權促進會、台灣國際醫學聯盟
外籍愛滋政策修法聯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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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子信箱:tamlha9@gmail.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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