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11月29日 星期二

【轉載】2011世界愛滋日 莫讓歧視成治療絆腳石

這個20幾年我們持續努力的目標,去歧視反污名一直不曾間斷,甜不辣十分的期待這不要淪為口號,而是每個人身體力行,無論你的身邊是否有認識的愛滋感染者,請給予他們溫暖的懷抱並用實際的行動接納他(她)們!這就是最好的反歧視與汙名!
http://life.chinatimes.com/2009Cti/Channel/Life/life-article/0,5047,11051801+112011112900087,00.html

【台灣政策說明】關於台灣與42個國家免簽證的說明

【台灣政策說明】關於台灣與42個國家免簽證的說明,請參考連結網址
http://www.boca.gov.tw/ct.asp?xItem=32&ctNode=268&mp=1
當中東南亞國家免簽需要上內政部移民署網站先行網路申請,連結網址如下
https://nas.immigration.gov.tw/nase/
請符合免簽的東南亞朋友不要傻乎乎的就拿護照要來登機嚕....
免簽有免簽的好處,歡迎各位可以來信詢問甜不辣到底有什麼好處咧....
礙於某種原因,甜不辣不方便講得太明啦><

2011年11月14日 星期一

遲來的權利 (寫在【再見,小雪】之後)


20115月,我受台權會邀稿寫了『再見,小雪』這一篇真人真事的故事之後,不久小雪的案件出現了轉機,這要謝謝努力替黑戶爭取權益的團體,為小雪開創了一條道路,透過黑戶專案的申請,小雪拿到了一張臨時居留證件,讓他得以在台灣完成申覆,20119月權促會幫小雪送出申覆到衛生署,其中歷經了一些資料的確認、補件與說明,總算在1111日權促會收到正式公文,小雪的申覆通過了

 小雪總算可以持有合法且長期的證件,不再因為愛滋而過著到處躲藏不便的日子,小雪告訴我等確定拿到證件,她要回去看緬甸的爸爸媽媽,這個多年了,也該是回家一趟告訴爸爸媽媽,她很平安。



再次恭喜小雪,但是還有更多人並非像小雪一樣,或許連黑戶的資格也沒有,卻因愛滋一直無法能夠享有基本的人權待遇。誠摯的希望,台灣不要在短視己見,忘記了尊重人的核心價值,無論膚色、種族,我們都是人,不應該有任何不享有人權的差別待遇!



筆者:愛滋感染者權益促進會/外籍愛滋政策修法聯盟 社工師 葉珈語

 2011.11.15

再見,小雪

20087月我去了台大醫院加護病房探視一位朋友阿維,不算明亮的走廊上,我遠遠的看見一個單薄的身軀,她是加護病房內努力求生的阿維的太太——小雪,同時也是我一位堅強的朋友。起初看見我的小雪沒有表情,但這個面色蒼白毫無表情的她,著實讓我膽戰心驚。我害怕小雪無法熬過這一關,萬一加護病房內傳出任何不好的消息,小雪該怎麼辦?


小雪與阿維兩人結婚於1995年的緬甸,阿維是來自緬甸的華僑,拿到台灣身份證之後,認為應該要討一個同鄉的緬甸華僑,所以特意回到緬甸認識小雪,兩人婚後生了一男一女。小雪跟著阿維來到台灣生活,學習融入台灣的社會,平凡的生活在小雪要換台灣居留證的時候起了變化。1996年小雪去作了外籍人士健康檢查,檢驗出感染HIV,阿維依據規定也做了抽血檢查,一併被檢驗出感染HIVHIV是什麼?AIDS是什麼?阿維與小雪根本不清楚,醫院通知兩位要回診,阿維可能要吃藥,小雪則會被遣返出去回不了台灣。



這怎麼得了!遣返出去回不了台灣,那小孩怎麼辦?小雪生病怎麼辦?回緬甸一個人生活,這怎麼辦?在一堆問號無法獲得任何人的解答之下,阿維決定賭上一生也要照顧小雪,他認為小雪是他的妻子,他小孩的母親,沒有道理因為生病就要遺棄她。小雪又怎麼想呢?事情的轉變讓她無法思考,失去先生與孩子的恐懼,大於自己生命的價值,大於未來會被列入逾期居留的外籍人士行列,大於無法回鄉探視家人的無奈。於是,他們兩位開始躲藏的生活,還好阿維的家人能夠支持他們的決定,願意協助他們逃離外事警察的眼線,願意在他們可能偶爾需要大人出面處理小孩教育的事情時,代替阿雪處理。



或許因為生活與經濟的壓力,讓原本體質就不怎麼好的阿維,越來越瘦弱,抗愛滋的藥物在剛檢查出來時,就已經開始服用,但偶爾還是會聽聞阿維因為感冒而住院,因為胃潰瘍而到醫院掛急診,每一次小雪都不辭辛勞陪伴在阿維身邊,希望阿維可以活的比自己久,因為這個家需要阿維。這一次,阿維頭一次進入加護病房,或許是阿維已經有所預知,在生病之前的幾個月找我討論阿雪與小孩的事情。阿維擔心,因為大兒子要讀國中了都還沒有台灣的身份證,希望可以由我協助辦理,阿雪逾期居留的事情,希望台灣的法令可以想辦法解套,希望我不要忘記他們的存在。與他們相識3年多以來,我不曾忘記他們,也不曾放棄任何可以協助小雪的希望,但無奈台灣的法規規定,衛生單位不願意讓小雪「留在台灣境內申覆」,儘管小雪符合申覆條件,就只差在小雪需不需要出境而已。



或許入出境對一個台灣人而言,就只需要辦一本護照,買好飛機票,有錢就可以做到的簡單事情,但對小雪而言卻是要承擔「可能回不來」的風險,1996年小雪被檢驗出感染HIV,短短兩個禮拜,就被通知要出境了,當時台灣法規規定,一個感染HIV的外籍人士,需要離境後六個月內提出證明是由台灣配偶傳染愛滋病毒,這就是申覆辦法。如何證明要準備哪些文件?1996年那個時期,沒人告訴他們可以怎麼做,沒人回答他們需要檢附的文件是否能在兩個禮拜內準備出來。短短的兩個禮拜,從接受感染,到面臨離境看不見家人的威脅,排山倒海地侵襲他們,卻沒有一個政府單位可以保證小雪離境可以換到合理的申覆。2005年我與他們相識,開始協助他們透過法律程序來主張自己權利。首先開始著手準備申覆應該要備有的文件,當時衛生署有新的申覆文件規定,若要以「由台灣配偶傳染為理由」提出申覆者,需要提供愛滋病毒基因比對報告。這是什麼東西?什麼技術?誰可以做?在工作上,我也是頭一次知道有這樣的技術,就這樣光為了提出這一份檢驗報告,花了將近一年半的時間,實驗室才將報告製作出來。幸好,小雪沒有出境!因為等到報告出來,早就超過6個月內離境申覆的規定,這唯一一次的機會,就只為了等一份報告,沒了,人也永遠進不來了。



當我離開台大醫院加護病房前,我安慰小雪,阿維可以撐過去的,但其實我心中是抱持不樂觀的態度,我想小雪也深知這一關真的很難熬過去,但,我們選擇相信奇蹟。隔沒幾天,我接到阿維姊姊的電話,告訴我阿維走了,我既擔心又焦慮地詢問小雪的狀況,阿維的姊姊說,小雪還好,因為傷心無法親口告訴我這件事情,幸好還有小孩子可以成為她活下去的依靠。阿維這一走,沒有留下什麼給小雪,阿維沒有任何的保險,只有勞保,沒有財產,只有一輛破舊的摩托車,小雪因為是逾期居留,沒有合法證件,連喪葬補助都請領不到,阿維那一台破舊的摩托車也無法辦理過戶。一個沒有合法證件的外配,需要撫養兩個小孩,沒有任何的金錢,這要怎麼活?於是,我打了一通又一通的電話,希望可以為小雪爭取到社會補助,但卻得到一次又一次匪夷所思的回答,「我們需要她的合法證件才可以辦理」或者「那就等到小孩滿18歲了,就可以依據小孩的名義申請」。我問,喪葬補助可以保留多久?小孩滿18歲還要5年,有機會請領嗎?勞保局給了一個更匪夷所思的回答:「那就沒有機會啦」。



隔年,我們尋求立委協助,希望可以幫忙小雪留在境內申覆,不用出境,因為小雪已經沒有台灣的配偶可以幫忙她處理申覆的事情,兩個未成年小孩需要小雪的照顧,離境提出申覆,到底要花多久的時間,超過一個月也是對小雪的家庭是一個嚴重的負擔。在立委的幫忙之下,衛生署疾病管制局(CDC)跟移民署派員來召開協調會,協調會的過程,CDC的代表堅持他們是依法行事,移民署的代表很同情小雪的遭遇,但他們也是依據衛生署的公文來做處分,所以整場協調會,就是誰也不願意讓小雪留在境內提出申覆,因為沒人可以作主。儘管協調會上立委的辦公室主任,提出了對於離境申覆的法律見解,CDC應該是可以有行政裁量權要不要接受境內申覆的,但CDC就是認為離境申覆才是唯一的解釋。

2010CDC召開了一個會議,為了一批逾期居留在台灣的外籍愛滋配偶,提供為期三個月的全國醫療服務卡,希望可以藉由這樣的協助辦卡的過程中,遊說這些逾期居留的外籍愛滋配偶快點離境,而不論他/她們是否具有提出申覆的資格。小雪也在這一批核卡名單中,因為有了這一張臨時卡,小雪有機會接受抗愛滋藥物治療,醫院願意開抗愛滋藥物給她,小雪早在2009年就已經被建議服藥,但醫院擔心她沒有辦法持續服藥,服藥反而會造成她更大的身體迫害。



20117月,小雪的緬甸護照要過期了,自1996年以來,小雪沒有回過緬甸探望爸媽,小雪對爸媽十分的愧疚,思鄉心切的情緒,讓小雪願意賭上這一次的機會,回去緬甸換護照,離境提出申覆。現在,我正在為小雪的決定作準備,離境前小雪的藥物需要有充足的量,回到緬甸是否有人可以協助小雪辦理護照,申請再次進來台灣,每一個步驟與環節的確認與準備,都是為了確認小雪可以以最短的行政流程申請審核,可以極盡所能的縮短留在緬甸的時間。雖然,我熱切的期望小雪能夠以不離境申覆的情形來爭取,但顯然的,這個不算違法的期待,卻是一次又一次地被無視生命價值與基本家庭權的行政體系抹煞掉!遺憾的是,台灣還有很多人與小雪有同樣的處境,但他/她們同樣被困在這一個認為外籍愛滋感染者有罪的意識型態中,飽受不人道不人權的待遇。



筆者:愛滋感染者權益促進會社工師葉珈語

2011.05.20

2011年11月3日 星期四

短片志工已經徵募結束~感謝各位的熱情!!

感謝各位:
甜不辣的短片已經拍攝告一段落,現在只差要有志工要來幫忙打逐字稿。
今年度我們希望可以趕得及12月發表這一部小小短片,
讓大家可以透過不一樣的方式,了解外籍愛滋感染者朋友,
這也是一個小小試驗階段,未來甜不辣該怎麼繼續下去這個議題,也希望各界朋友給予建議指導歐^^

再次感謝前來應徵短片志工的朋友,你們真的好棒!

2011年10月21日 星期五

當中國已經解除對愛滋感染者入境限制之後…


2010年中國取消對愛滋感染者的入境限制,讓感染愛滋病毒之外國人可以自由入出境中國,也因此讓許多的感染愛滋病毒之外國人,對到中國工作增加了非常大的興趣。

甜不辣這邊替想要去中國工作的外國朋友提供一些小觀察與叮嚀:

這邊到中國工作的地方並不包括香港與澳門(這兩個地區有不同的愛滋規定)

1.不需要提供HIV檢驗資料

1-1:申請入境中國不超過90天的外籍愛滋感染者

    並不需要提供任何有關於愛滋檢驗的報告申請簽證,但注意的,請不要在入境申請表格上勾選有HIV。經驗而言,政策上已經開放入境,但勾選之後,極有可能遇到刁難而無法順利入境。



1-2:申請入境中國且居留不滿1年的外籍愛滋感染者

    對於持標有(訪問、考察、講學、經商、進行科技文化交流及短期進修、實習等活動不超過6個月的人員)、L(旅游、探親或者因其他私人事務入境的人員,其中9人以上組團來中國旅游的,可以發給團體簽證)、G(過境的人員)、C(乘務、航空、航運任務的國際列車乘務員、國際航空器機組人員及國際航行船舶的海員及其隨行家屬)字簽證的外國人,可以在簽證注明的期限内在中國停留,不需辦理居留證件。持有臨時居留證不需要提供HIV的檢驗報告。



1-3離開中國超過一年以上的中國居民,再入境已經不用檢驗HIV



2.需要提供HIV檢驗資料

2-1:預計入境中國且申請居留超過1年以上之外籍愛滋感染者

    注意,是需要體檢HIV或者提供HIV的檢驗報告,且一旦提供了,居留申請通常是不會核准的!



3.中國境內的愛滋治療狀況

3-1:施行四免一關懷政策,但適用對像為中國居民。

3-2:外籍愛滋感染者建議自行攜帶藥物進入中國,將超過兩天份的藥物放入托運行李箱中,隨身攜帶藥物不要超過兩天份,並且通關時不要填報愛滋藥物的資訊。



滴咕:現在中國雖然已經開放外籍愛滋感染者入境,但對於1年以上的居留仍舊有所限制,故要到中國工作、留學等外籍愛滋感染者,請要評估您的個人健康狀況,以及考慮各省分(中國各省的作法有些許的差異)的愛滋規定。



資料整理:2011/10/21

整理者:甜不辣/葉珈語

2011年7月27日 星期三

「取消感染愛滋病毒之外國人入出境限制對愛滋防治之深遠意義」


                       「取消感染愛滋病毒之外國人入出境限制對愛滋防治之深遠意義」
                                                          2011/03

台灣自1984年累計至2011年月底,共有754名外國人確認在台灣被通報為愛滋感染者,有多少位外國人因台灣法規規定而被迫放棄在台灣的生活與家人,我們不得而知。但我們卻從我們的實際接觸案例中,看到對外國人的愛滋限制卻是凸顯台灣對人權的漠視與踐踏,這些感染愛滋之外國人並不是與我們毫無相關也不是在台灣犯罪,卻得到的最嚴厲的懲罰

來自南台灣的異國婚姻下的愛滋家庭案例:

初見泰國籍配偶與其本國籍的太太,他們倆已哭紅雙眼、緊握彼此之雙手,苦苦哀求我們能幫忙不讓先生遣返出境。太太語帶哽咽的表示他來台灣已超過五年,太太本身要照顧精神疾病之家人及之前婚姻所扶養之子女,生活重擔極為沉重,多虧先生情感上力挺、也協助家中生計,一家子生活雖辛苦,心卻富有。講求人權的台灣法令對外籍感染者之不友善,致一家團聚夢碎,望著茫然的老實夫婦檔,愛之希望協會工作人員也無言了。

來自新移民團體協助的我國無戶籍國民愛滋案例:

先生為菲律賓華僑,當年持中華民國護照入境,即所謂的「無戶籍國民」(ROC Nationals without Citizenship),擁有國籍卻沒有戶籍。他有一個姊姊在台灣與國人結婚,姊姊去年(2010)七月才剛轉台灣地區居留證階段。

    林先生在去年年底在天主教嘉祿國際移民組織台灣分會的協助下申請居留證時,竟然在體檢過程中發現了他感染HIV,馬上被衛生局通報移民署。在今年(2011)一月份時林先生因簽證到期,他擔心出境後將無法獲得簽證入境而有家歸不得,只好選擇逾期居留。

目前他在台灣的身份是逾期居留,無法能得到醫療照顧(雖然即使他是合法居留也沒能享有健保);在菲律賓亦被視為外國人,更不可能得到醫療照顧。

來自異國的學子因為愛滋而沒有未來的案例:

小扁是來自越南的外籍學生,功課優秀,英文也很棒,在台灣就讀大學期間,常代表學校參加校外、國際的比賽。在一次匿名篩檢的過程中,檢驗出愛滋病毒陽性反應,當時他才20歲,當下他的反應是:他該怎麼辦?他不能回去越南,因為在家鄉的爸爸賣田、賣地讓他來台灣唸書,指望他有一天可以照顧家裡。但他也知道台灣政府是不會照顧他的,因為他是外國人。他不知道該何去何從?留在台灣一旦就醫勢必面臨被遣返命運,回國也沒有資源可以接受治療,此時的他不知該何去何從……

回國之外籍愛滋感染者的善終,真的是「善終」嗎?

從小蘇認識ALEX(兩位是同志伴侶)的時候,就知道他是一個來自異鄉的遊子,儘管ALEX從不諱言他到台灣後就因為不安全的行為感染了愛滋,但在一起之後,兩個人從不因為愛滋而起過衝突。之後,ALWX因為缺乏穩定的愛滋檢驗,身體開始出現狀況,為了不要讓ALEX因愛滋而被遣返,拖著越來越虛弱的身體,兩人走過了五個年頭。但,唯一的依靠小蘇,長期下來無法負擔這樣的醫療與生活重擔,也倒下來了!為了求生存,ALWX與小蘇下了最痛苦的決定,ALEX回印尼尋求國際醫療協助。



ALEX在被告知「醫療穩定後,急需遣返回國」的計畫下,小蘇開始要忍著分離的痛苦,並且幫忙ALEX準備回印尼的資金與各項安排。過程中,透過露德協會不斷也聯繫印尼相關的資源、確認藥物如何取得、以及當地愛滋民間團體等等資訊,在安排就緒後,待ALEX也在醫療狀況堪稱穩定後,協助其返回印尼;小蘇也透過相關單位的幫忙,同時陪伴ALEX回印尼暫住一個月。



然而,就在ALEX回印尼的半年後,卻傳來令人辛酸的消息。在某一天的下午,露德協會工作人員接到小蘇的來電,表示接獲印尼照護機構傳來「ALEX」在半夜主動拔掉呼吸器的噩耗。小蘇在電話那頭慟哭的表示,ALEX返國後,儘管有民間團體幫忙醫療得以維持治療,但是,在沒有家人與親密伴侶的陪伴下,ALEX常常哭著說:「不知道回印尼的意義」是什麼?小蘇和ALEX兩人只能對於這些冰冷法律的限制,無可奈何呀!之後,露德協會同仁陪伴小蘇度過喪偶的哀傷期,儘管如今小蘇已經慢慢地恢復生活的穩定,但是心理的遺憾與傷慟,卻是永遠都無法彌補的遺憾。

台灣,是否跟上人權的腳步?還是在墨守無效的愛滋防治方法?

201015聯合國愛滋防治計畫(UNAIDS)發出聲明表示,「禁止或限制愛滋病毒感染者入境的措施無益於公共衛生」,並再度呼籲「一切有著這類歧視性限制的國家採取行動,盡早除去」。國際社會對感染愛滋病毒之外國人的限制已不再因愛滋防治之由,而盲目的限制外籍愛滋感染者之入出境,並且基於聯合國人權理事會於2009925的決議(A/HRC/12/L.24),呼籲各國政府應基於尊重及反歧視原則,解除對於愛滋感染者的入境及居留限制。

這些擔心進入本國的外籍愛滋感染者會造成公共資源負擔的國家,應該通過個人情況評估來判斷某個外籍愛滋感染者是否確實會造成這種負擔。在判斷時,不僅要考慮潛在的成本,還要考慮外籍愛滋感染者能夠做出的貢獻是否可以抵銷成本。感染愛滋病毒之外國人在目的國是否能夠過上長久、富有成效的生活,從事卓有成效的工作,並且能產生切實的經濟效益。

人權與愛滋防治絕不是互斥的絕緣體,社會究竟能夠在怎樣一種程度上容納愛滋病患者,不僅取決於公益人士的倡導,更重要的是國家宏觀政策的指引政府帶頭做出改變將有利於促進公眾態度的變化。限制愛滋病感染者入境這一制度本身就構成對這一群體的歧視,人為的造成了隔離,而隔離又會加重漠視,加深分化。取消限制感染愛滋病毒之外國人入境的法律將使我們明白:預防愛滋病應該從自身做起,應當有安全的性行為,保證注射器的安全,在醫院看病時要明確自己的權利。

2010中國和美國、南韓都取消了長達 20年對外籍感染者的入出境限制,目前台灣仍是全世界僅剩的50個國家和地區中,對外來愛滋感染者進行某種形式限制的國家之一。外籍愛滋政策修法聯盟,期盼台灣可以跟上國際人權的腳步,也同時可已以更正確更積極的愛滋防治策略來看待台灣的愛滋防治。這些散佈在台灣各角落的外籍愛滋感染者的案例,就是一個個對落後人權的台灣最好的印證。聯盟希望可以尋求立委協助督促台灣現行法令應符合國際人權保障理念,徹底落實台灣人權立國的根本理念。





外籍愛滋政策修法聯盟:
中華民國愛滋感染者權益促進會台灣露德協會中華民國台灣懷愛協會、台灣愛之希望協會、台灣世界愛滋快樂聯盟、生命社服協會、台灣國際家庭互助協會、天主教嘉祿國際移民組織台灣分會、南洋台灣姊妹會屏東好好婦女發展協會、台灣國際勞工協會、台灣人權促進會、台灣國際醫學聯盟

外籍愛滋政策修法聯盟

聯絡人:葉珈語社工師

聯絡電話:02-25561383
電子信箱:tamlha9@gmail.com